问题 | 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造成交通事故的众多参与者之中,主要责任人须担负相对较为重大的责任,但并不等同于全责。
例如,当多个方面均存在过失之时,主要责任人的过失程度往往相较而言更为严重。 然而,全部责任代表着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起全部的法律责任,即除他(她)以外的其他各方并未构成引发事故的任何过失。 一般来说,主要责任人将需要负责支付大部分的损失赔偿金,但这并非是他们承担的全部经济责任; 反之,负有全责之人需负担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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