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字路口相撞责任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十字路口两辆汽车发生碰撞事件时,责任的归属通常是由诸多复杂因素所共同决定的。
具体而言,如果其中某一方驾驶员存在如闯红灯、超速行驶或者未按照规定给予其他车辆让路等违法行为,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 比如,在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亦无交警现场指挥的交叉路口情况下,假如存在有交通指示牌和标识线规范行驶的话,应当遵循"让行优先"的原则; 若无上述装置,驾驶员应在驶入路口之前停车观察,确保右侧道路上的来车具有优先通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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