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本人签字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答案并非如此。
关于事故认定书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这个文书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法律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 其次,对于肇事方来说,如果在该场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那么他并无义务通知或征得另一方同意签署负责任的文书。 另外,鉴于一旦获取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他可以直接凭借该证书获得车辆的使用权,所以无论何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尽早做出决策,以确保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自身利益无法得到合理赔偿,最好积极配合认证签字工作,否则在后续的事故处理过程当中,可能因为找不到当事人而导致案件被迫暂时结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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