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能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进行报警和现场维护工作。
在接到相关事故信息后,您应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并留存好现场状态,这将有助于准确评估事故责任及减少相关财产损失。 2.获取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判定证明。 在警方到达现场展开调查之后,他们将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书,以此来明确事故各方所负的责任。 3.引入保障公司的参与。 请通知您所在的保险公司,同时也要求另一方将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安排至现场,如此即可使得双方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赔偿事务。 4.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并开展维修工作。 保险公司可能会指定一家定损中心,在此过程中,希望你能同对方一起前往该中心,并请定损专员根据现场情况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和记录,随后确定维修地点并开展相关维修工作。 5.协商赔偿金额或采取法律手段。 针对对方保险公司未能全额赔偿您遭受的相关损失的情况,您有权利与对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以期获取更高数额的经济赔偿。 若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便可考虑正式诉诸于人民法院以求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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