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无过失一方保险公司赔付款项的规定如下:首先,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双方均无责任,则无需对此进行赔偿;其次,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及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倘若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并无明显过错,那么机动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若存在有效证据表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的确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可以适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若机动车一方确实无法找到自己的责任,那么它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和的百分之十。值得特别说明的是,若交通事故的损失主要是由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将不再对该损失负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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