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缔约过失的典型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首先,当事人一方假借订约之名,采取恶意磋商方式,企图获取不当利益; 其次,故意向另一方隐瞒与其签订合同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来误导对方; 再者,泄露或者不公平地运用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所得知悉的商业机密; 此外,还可能实施其他背离诚信原则的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在进行谈判协商期间,明知自身不具备履行合约的能力,却对对方隐瞒这一实情,从而使得对方为缔结合同而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资源; 再如,当一方意识到合同所涉及的货物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但仍然选择对此信息予以隐匿,这些都属于典型的缔约过失情形。 在法律实践领域中,对于判断是否构成缔约过失责任,需要全面审视双方的行为表现、主观上的过错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 若因缔约过失行为给对方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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