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合同的条件主要分以下三种: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 也有一些合同的一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 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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