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授权委托书去哪里公证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授权委托书可在申请人住所地或行为地及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在我国公证机构并非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一般县、市级均可设立公证机构,但具体设立情况还得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 授权委托书做为可申请公证的内容之一,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去办理公证,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专门的代理人办理此项公证。 具体办理公证的地点包括向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具体去哪家公证机构办理,可以由申请人自由选择。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 四、委托书文本;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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