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注意事项: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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