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责任的分类,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畴,其含义是在合同尚未正式生效的缔约阶段,当一方当事人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衍生的先合同义务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称为预期违约责任,这是指在合同实效建立之后直至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际,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达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客观现实以默示形式表明他/她将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引发的责任就是所谓的预期违约责任。 进而,我们谈及违约责任,它涵盖了在履行期结束后,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职责,需要向对方支付的经济赔偿责任。 紧接着,谈到无效(被撤销)责任,这涉及到在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者正在确认其有效性的过程中,该行为人因此获得的财产,应该退还给原所有者; 如果无法返还或者缺乏返还的理由,应当进行价值评估并给予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均存在过错,则每个人需对自己相应的责任负责。 最后,法律还有特殊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合同的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并不影响关于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的法律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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