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是否可以随意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居间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该合同。
但是,如果解除合同的提议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该合同便可正常解除。 此外,双方也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只要这些特定条件在某一时刻得以满足,即可视为解除权人享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力。 另外,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也同样可能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本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在履行期未满的前提下,如若一方明确表达或通过其行为显示将无法履行主要债务。 (三)如果另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并且经过适当的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如果一方在到期前迟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使原有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五)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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