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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依据民法典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法律效力明确指出,在解除合同的通知有效送达至各相关方之时,原定合同立即宣告解除。
若有特定的各方对该解除行为持有异议,有权向上述机构申请裁决或审查其有效性。
就有关解除合同通知的具体规范,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一旦通知抵达对方当事者手中,相应的合同即告解除;
倘若通知载明存在某一预定的期限,用以界定债务人是否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在这一期间内债务人未能按时按量地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自预定的期限结束之日起,合同将被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
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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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