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2、因受托人死亡、铁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铁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直终止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铁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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