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不履行合同可否解除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履行合同的,如果不履行的部分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因为不履行合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项规定属于《民法典》中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解除后违约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