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附件指的是什么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附件乃为附加于合同之后之文档,其所包含之信息通常属于不宜于合同正文中明确阐述之项目,然而此类内容对于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涉及大规模商品交易或复杂设备采购等业务领域,此类信息往往无法在合同正文得以详细披露,因此将作为附件置于合同结尾处进一步详述。 实践中,附件生效与否并非仅取决于其与合同文本是否签署,而且受到合同具体条款之约束。 唯有当公正的合同文本获得全部签署并生效之后,相应的附件方能产生实际效力。 尽管如此,二者均被视为具备与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性质及作用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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