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合同夫妻双方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房时夫妻双方一人签字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能生效的。在出售房屋时,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以维护交易的合法性与安全性。然而,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如果交易方其中的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前已履行了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所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便可正式生效。此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合法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当某一方由于特定原因而不能亲自在合同上签字,也无法亲自出席签字仪式时,他们可以采取委托代理的方式实施替代签字的操作。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取得另外一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是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这样才能明确代表另一方代为签署房屋销售合同。这个授权委托书应该清晰明确地表达出我们的意愿和权益,以确保我们在这份合同中的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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