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条件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生效条件条款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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