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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办理取保意味着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可以办理取保意味着什么?

1、可以办理取保意味着满足了法定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取保候审意味着暂时不需要拘留或者是逮捕,但是并不说明已经没有事了。

在取保候审的期间,案件的侦查以及审理还是会继续的。并不会因为申请通过取保候审就结案的,如果已经确定有罪,那么还是要判。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在被取保期间,案件当事人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具体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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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