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失效时间是何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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