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分公司所负之债往往有赖于集团总部的全力支持和承担。
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特性,所以其任何民事责任都需要由集团总部来履行和负责。 依照相关规定,集团总部应当以其所有的资产为限,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起全面的偿还义务。 举例来说,若分公司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集团总部提出清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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