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总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家分支机构无力偿还所负之债款时,其主体公司往往要承担起还债的法律责任。
这是由于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这类分支机构并未获得独立的法人资格,故而其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相关民事责任皆由主体公司来承担。 换言之,债权人有权向主体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履行分支机构所欠下的债务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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