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必须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分公司所引发的债务责任将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这是由于在法律上,分公司并不具备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资格,它所应负有的民事责任最终都需由总公司来承担。 举例来说,倘若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产生无法偿付的债务,债权方有权直接向总公司进行索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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