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法条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总公司有义务对于所属分支机构所产生的债务负担起连带赔偿责任。
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因此它们所负担的民事责任终将由总公司无条件承担。 在实际司法过程当中,若遇到分支机构因经济能力不足而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总公司提出清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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