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后会面临哪些结果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满37天之后,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预期结果:
首先,如果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事迹重大、犯罪行为清晰明了且相关证明确凿有力,从而致使其依法须承受刑事责任者,检察院便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批准逮捕; 其次,当证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情节严重或者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以至于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检察院将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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