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因该行为而取得的财产理应返还给原所有者;
若无法返还原物或已无实际返还之必要时,那么理应以估价补偿的方式来妥当地处理。 假如在整个过程中存在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那么就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反之,倘若双方均有过失,那么便应各自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借款如数归还,若实在无法偿还,也应该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来妥善解决。 若是因为某一方的过失行为导致了合同的无效,那么过错方就应当对另一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责赔偿。 同样地,若双方皆有过失,那么便应各自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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