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付全体债务或者公然显示出严重的偿债能力缺陷之时,便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破产申请。
这里所述的“不能清偿”,是指企业在面临请求偿还的已到期债务时,由于失去了偿债能力,无法进行有效的支付行为,亦称为“无法支付”或“支付无能”。 然而,即便是债务人的账面资产超过了负债总额,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法院也有可能判决该企业明显呈现出偿债能力匮乏的现象: (1)由于资金短缺或财产难以实现价值转换等因素,致使企业无法偿还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同时又没有其他人负责管理财产,由此无法顺利偿还债务; (3)经过人民法院严格的强制执行程序后仍然无法偿还债务; (4)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扭转盈利困难重重,从而更加无法偿还债务; (5)任何其他可能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丧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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