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与公司债务算失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司和个人债务与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关的,债务人出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分开,不能出现混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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