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 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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