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欠钱法人代表还会有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一般不会。
律师解析:
法人代表一般不用负担公司债务。
1、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代表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代表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代表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代表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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