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款联系不到原告欠款人要付利息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人失踪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应依据双方约定的利率进行计算。
若双方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则视为无息。 同时,若内部约定不够明晰,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来补足,或依据其交易行为、交易习惯等因素加以确认。 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所达成的没有关于利息协商之协议的情况,应当理解为无息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 (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三)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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