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合同纠纷起止日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实效,应依据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以自权利人获悉或理应明白自身权益已遭受侵害时起开始计算。
在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作出明文规定,要求其向人民法院提交保护民事权益的起诉请求的诉讼时效期,应当设定为三年时间。 然而若存在其它部门规章制度的另行规定,则应该以这些规定为准。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及负有相关义务的责任人之日起,便可开始进行计算。 对于那些法律另外定义了诉讼期限的情形,也当参照这些法规执行。 然而,对于自损害发生后超过二十年尚未提出诉讼请求的,则人民法院将会对该权利不再予以保护。 如遇特殊状况,社会公众方可根据权利人的正式申请,由司法机关依法做出延长诉讼时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