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及土地被视为不动产,对于此类性质的争议案件,提起诉讼时应遵循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惯常规则。这种立案标准不可由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来改变或规避。长久以来,全球各地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都将不动产诉讼的受理权赋予了该类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已逐渐成为一种通行的保守准则和实践经验。因此,当涉及到房屋纠纷等相关事宜时,必须向位于争议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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