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以下简称“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该期限通常分为法定期间与除斥期间两种。
其中,法定期间为整整一年,而除斥期间则长达五年之久。当某一人权衡了自己的利益并决定行使撤销权时,从他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只有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才可以实施此项权利。另一方面,如果撤销权的持有者未在此期间内行使其权利,那么法定期间即告到期。若当事人仍然未能在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后的第五个年度之前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自行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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