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期间专业财产是否有效看对诉讼后的判决执行有无影响。
1、如果转移财产对诉讼没有影响,则转移行为有效,但是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恶意,对诉讼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履行造成不利影响的,该转移行为则是无效的。 2、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当事人在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行为时可以申请保全,财产保全后被告就不能处置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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