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法院应该受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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