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爸妈不同意给户口本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您有需求结婚但却无法取得父母所提供的户口簿,那么您需要考虑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合适的户籍证明文件,从而方便您办理结婚证书。
在此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必须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应的登记程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致力于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或尽可能地获得必需的户籍证明。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父母进行充分、诚恳的协商,通过这样的沟通努力来改变他们的想法并说服他们同意您继续推进这个人生重大决定。 若是经过如此耐心的协商之后,您的父母仍未松口给您户口簿,此时您便可考虑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了。 在办理户籍证明的过程中,请务必向公安机关的办事人员详细说明您的实际情况以及持此证明文件的具体用意和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 待公安机关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将会为您出具注明使用范围及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明文件。 最终,您只需凭借这张临时身份证明便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程序并成功领取结婚证书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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