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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不承认自己写的欠条有效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而言,被告对自身所撰写欠条予以否认并不能必然导致该欠条丧失法律效力。
至于欠条能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做出全面考虑。
假使欠条的书写形式以及内容皆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例如明确阐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借款金额以及截止日期等重要条款,而且欠条的形成过程中并未涉及欺诈、威逼等非法行为时,则通常情况下该欠条应当被视为有效文件。
然而,若被告矢口否认欠条的真实性,在此前提之下,原告可尝试提供额外的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例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词、双方的通信往来记录等等。
法院将依据所有证据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评估。
倘若经过权威机构鉴定后确认欠条确实由被告亲自书写,而被告却未能提出充分合理的反驳理由,那么该欠条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具备法律效力,被告需承担起偿还债务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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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