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协议得以有效建立和施行的基本要素通常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参与协议签署的各方(即借款人与出借人)必须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其中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借款的意愿表达之后,另一方做出了明确回应,表示同意; 其次,该协议必须具备清晰明确的关键条款,例如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还款的具体期限等等。 在借款协议正式生效之前,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协议的当事方必须具有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协议签署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且自愿的; 第三,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协议的出借人为金融机构,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诺成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一刻起便已成立并且开始生效; 然而,如果借款协议的出借人为自然人,那么该协议则被视为实践合同,只有当出借人实际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才会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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