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到哪里起诉借款人的财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借贷关系中的借据纠纷诉求时,当事人可选择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也可以向借贷协议具体履行地所在区域的司法机构进行申诉。
对于被告户籍所在地这一概念,相信各位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掌握。 然而,当被告日常生活居住的地点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完全重合时,我们应以其实际居住地作为审判依据。 所谓“实际居住地”,是指该公民自离开户籍所在地起直至提出诉讼请求之日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需排除该公民因病住院治疗期间的居住地。 至于借贷协议的履行地问题,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则接受款项支付一方所在地即视为协议履行地。 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为接受款项支付的一方,因此,出借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具有审理此案的法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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