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车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抵押车辆借贷之后未能如约偿还相应款项,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加以考量与应对。
首先来看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借款人无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之际,势必要承担起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包含继续履行债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 而第六百七十五条则明确指出,借款人理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若逾期未偿,贷款人有权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偿还。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人可先行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要求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若协商无果,贷款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并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有此项约定)。 此外,贷款人亦可申请法院对抵押车辆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若借款合同对于还款期限已有明确约定,且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贷款人即可依据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直接提起诉讼。 反之,若合同中对还款期限并无具体约定或约定不明晰,贷款人则可依据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该条款虽未在提问中提及,但通常适用于合同内容不明确时的处理方法)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总而言之,在面临抵押车辆借贷后未能如约偿还款项的情形下,贷款人完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借款人的还款义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