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 1、赠与合同的赠与人的责任包括瑕疵担保责任、赔偿责任等。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予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1、赠予合同生效条件包括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2、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三、赠与合同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与遗赠的区别包括生效条件不同、前提条件不同等。 (1)赠与合同自合同生效后就即可转移赠与物;遗赠合同转移赠与物以遗赠人死亡为前提;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 2、嘱与遗赠并不会存在冲突了的情况,这是因为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 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要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遗赠和继承冲突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对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