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没写借条这钱还能要到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之中,涉案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主张理应承担且具备举证责任。
假如在未经书面形式签署的借贷行为中出现借款事宜,那么涉案当事人便可采取其他方式以印证此笔借款真实性和存在性的事实,如通过查阅银行转账记录、寻求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途径来加以证明。 若涉案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并获取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则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因此,即便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涉案当事人仍有机会成功追讨回这笔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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