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讨还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针对欠债索求偿还而需进行的诉讼程序中所需要提交的各类证据,可能包括但并不仅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借款合同或者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借据,以此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其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相关凭证也能有效证明借款实际发生并涉及到的具体金额; 除此之外,他人的旁证言辞同样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以及相关款项的归还状况; 还包括通话录音、短信和邮件等形式的电子数据,用以确保证实借款实际发生及其相关催收事宜; 最后则是其他相关的书面证据,例如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等等。 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人民法院将会对上述所提到的各种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的审查及核试验证工作,为的是准确确认每一个案件的事实真相。 倘若原告无法自主搜集到特定的证据材料,那么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合法的调取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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