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可以写利息和违约金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合同之中,虽允许双方约定支付利息,但须遵循禁止高利放贷之原则,且所确定的借款利率亦不可违背国家相关规范。
因此,借据上是可以载明利息事项的,然而,对于利息的规定势必要与国家设定的利率标准相契合,不宜过分高于此限额。 至于违约条款,尽管该条款并未明确体现出违约金的概念,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以便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有效承担。 因此,借据上同样可以记载违约金事宜,但同样需遵循法律法规,严禁违反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 若违约金过高,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者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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