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新借条老借条还可以打官司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起诉方仅以相关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及欠条为唯一依据,发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提出已偿还借款的抗辩时,则被告须向法官提交相应的合同证明其主张。
当被告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陈述之后,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旨在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始终存续。 在实务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假使借款人事先签署了新的借条,而老借条的保存则有可能揭示出借贷关系的连续性,此时,起诉方有权采纳老借条作为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持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同样可发表反驳意见,谓借款早已归还,同时还需提供新的借条,以佐证债务已经得到更新或者清偿。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需要全面审视所有的证据,包括新旧借条、款项支付情况、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状况以及证人证言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若经法院判定借贷关系确实存在,且借款尚未偿还完毕,那么起诉方便可依据老借条提起诉讼。 因此,即便签署了新的借条,老借条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被采纳,但是否能赢得诉讼,最终还是要依赖于法院对所有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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