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立案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义务之时,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原告)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请诉讼。
在此过程中,原告需证明自身与该项借款行为有着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联,并准确指明被告方即借款人,明确阐述其诉讼主张(如追索借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等),同时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以及法理理由以佐证自身诉求。 原告应向法院正式递交诉状,并须按照被告方身份向法院追加副本份数。 若确实在书写诉状方面遭遇困难,原告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在案,并向各方当事人予以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切实保障当事人享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起诉权。 对于符合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申请,法院必须无条件地予以受理。 若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则人民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反之,若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 若原告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原告)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或口头申诉的途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未能按约偿还贷款的借款人(被告)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对案件是否具备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并据此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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