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了我300元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他人欠您的三百元款项拒不归还,您有权向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维权。
在此过程中,您需确认自身系与借贷事项的直接利益相关人,且拥有明确可供追责的被告人(即借款方),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请求借款方依法偿还欠款)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理由(阐述借款事实时态以及借款逾期未尝清偿的实际情况),同时还需确保此类纠纷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范畴及管辖权。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际,您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实际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予以记录,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知晓。 若经法院裁决后,借款方仍未能按期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限制其出境、在信用体系中记录不良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信息等,以此来促使借款方严格遵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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