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合伙人欠款未偿还这一问题,可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倘若借款之期限已经确定,借款人理应对既定期限内清偿上述款项承担义务; 若届时未能按约定日期归还,贷款方有权通过催告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责任。 其次,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则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在实践操作中,您可以先尝试与合伙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严格遵守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若对方仍坚持拒不还款,您便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合伙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若合伙人仍然无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名下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您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在此期间,务必确保所有行为皆符合法律规范,并妥善保存各类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将来可能涉及到的法律程序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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