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借条的条款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规规定,借款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却允许另行约定可不必采用书面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欠条并非正式的书面借款协议,但若其内含有关于借款种类、货币种类、资金用途、借款金额、利率水平、合约期以及还本付息方式等等至关重要的条款,且双方当事人对此并无异议,则此种欠条中的相关条款同样可被视为有效的借款约定。 故而,即便欠条上未明确标示"借条"字样,只要其内容满足借款合同的必备要素,同时得到双方确认,那么欠条中的条款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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