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没写欠款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但若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则可例外。
换句话说,若欠据上并未清晰注明欠款事项,该欠据便可能不满足借款协议对书面形式之严格要求。 然而,如若欠据系由个体之间达成且双方已有其他约定方式存在,即便欠据中欠款事项阐述不明晰,该份欠据也有可能被视为有效,前提需同时满足双方协商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践操作过程中,如遇欠据欠款事项阐述不明晰之情况,可能需要借助其他相关证据以佐证借款事宜及其具体数额,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如上述诸项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便欠据中欠款事项阐述不明晰,亦有可能被视作有效的借款协议。 总而言之,欠据欠款事项阐述不明晰并不必然导致欠据失效,其有效性还须结合具体事实情形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 若欠据系由个体间达成且双方已有其他约定方式存在,则欠据仍有可能保持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